大型煤企加速“煤電聯營” 發電企業歡迎但不看好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這句話用在煤炭與電力之間的關系上可謂再恰當不過。
煤電聯營的話語權在2012年之前一直掌握在煤炭行業的手里,而如今,為煤電聯營積極奔走呼號的竟也成了煤炭行業。
日前,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會長王顯政表示,應大力推進煤電聯營與一體化發展,推動煤炭行業由生產型向生產服務型轉變。
公開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煤電一體化進程明顯加快。截至2014年年底,國內煤炭企業參股、控股燃煤電廠總裝機達到1.4億千瓦,占國內煤電總裝機的17%左右。與此同時,中央五大發電集團參股、控股煤炭總產能3.2億噸/年,年產量2.6億噸左右,占五大發電集團電煤消費量的20%。
部分實力雄厚的大型煤企在煤電聯營方面已經形成比較大的規模。記者了解到,神華集團總裝機容量已經達到6500萬千瓦,同煤集團總裝機達1400萬千瓦,陜煤化電力權益裝機達到1200萬千瓦,淮南礦業集團和山西焦煤集團參股、控股煤電裝機規模均超過1000萬千瓦。
然而,煤電聯營能否擔當拯救煤炭行業的重任呢?
煤企電企都歡迎
濟寧礦業集團的一位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煤電聯營對于煤炭企業來說無疑是穩定市場的上選。“一方面煤礦可自行消化無法銷售的煤炭,尤其是劣質煤,實現‘自產自銷’。另一方面電廠可及時得到煤炭的供應,不必再擔心煤炭庫存少的問題。此外,在市場波動時,煤礦、電廠經濟效益可以平衡互補。”上述人士稱。
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在當前煤炭行業十分不景氣的情況下,該集團所屬的煤電聯營公司就以自產自銷的方式輕松實現盈利。
同煤集團的一位負責人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煤電聯營目前已經成為同煤的一大支柱。這位負責人介紹說,在煤礦附近建設坑口電廠,可以通過運輸皮帶運煤,這不僅大大節省了運輸成本,而且也減少了對環境的污染。
除了自身消納之外,與電廠合作也是重要的渠道之一。上述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隨著開采年限的增加,上等的侏羅紀煤已經開采將盡,在煤質資源不再明顯的情況下,煤炭企業在與電廠談判中的優勢也在下降。更為重要的是,煤價一路下跌,部分成本低的大型煤企一再降價,為保市場份額,其他煤企也只好跟隨降價,這使得煤炭企業在與電廠的談判中更顯劣勢。
“與電力企業的合作會有困難,但是我們還是很歡迎煤電聯營。”上述人士說。
華電集團政策法律部主任陳宗法則 道出了電力企業在此次煤電聯營潮流中的看法。
陳宗法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煤電聯營是符合煤企與電企發展規律、符合煤炭與電力發展方向的。對于電力企業來說,實現煤電聯營可以延伸產業鏈、抵抗市場風險、穩定所需煤炭價格。同時,煤電聯營也可以為困境中的煤企提供一個較好的銷售途徑。
同時,陳宗法認為,要真正有效地實行煤電聯營,還需要至少解決兩個問題。
一個是電力企業進入煤電聯營的時機。陳宗法介紹,前幾年,煤價暴漲,電力企業一窩蜂上馬煤電聯營項目,付出了很高的成本。現在市場反轉,煤價下跌,“我倒認為這是電企搞煤電聯營的好時機。”陳宗法說。
另一個是煤與電如何配套的問題。不少電企實行煤電聯營之后,存在著煤與電互相獨立、無產業聯系的問題。而且,對于通過縱向發展實現煤電聯營的電力企業來說,如何管理好、經營好煤炭部分也是值得深思的一個問題。
據陳宗法介紹,目前電力企業仍將煤電聯營視為重要一部分,但是新建煤礦的已經很少。主要還是把已經建立起來的項目調整好、經營好,提高煤炭的內銷比例。
“有條件地”發揮作用
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認為,從實踐中看,發揮煤電聯營的優勢需要有一定的約束條件。對一些品質較差的煤種,采用煤電聯營的方式是經濟可行的。譬如褐煤,發熱量低、水分大,灰分高,不宜長途運輸,*好作為當地火力發電廠的燃料,就比較適合搞煤電聯營。
記者了解到,近幾年大力推進煤電聯營的山西省,自今年5月份以來核準了一批低熱值煤發電項目,而且這些發電項目都是各大煤炭集團的。
“如果盲目搞煤電一體化,上馬一大堆煤電機組,只會加快煤電產能過剩。”煤炭行業專家李廷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則對煤電一體化持更加謹慎的態度。他認為,在煤價過高時,發電企業建設煤電一體化還是可以的,因為可以降低發電企業的成本,提高效益。但是目前來看,我國的火電機組已經出現過剩苗頭,火電利用小時數也在不斷下降。
一份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今年6月份,國內**發電量4745億千瓦時,環比增加183億千瓦時,增長4.01%,同比增長0.5%。其中,國內火力**發電量3363億千瓦時,環比減少81億千瓦時,下降2.35%,同比下降5.8%。今年1-6月份國內**發電量27091億千瓦時,同比上升0.6%。其中,火電**發電量20879億千瓦時,同比下降3.2%。
上述數據顯示,今年前6個月火電占國內發電量的比重為77.07%,較上年同期的78.4%下降1.33個百分點。
“此外,即便搞煤電一體化,發電機組也得上了規模,體現出規模效益,那樣才有意義,上一兩臺幾十萬千瓦的火電機組,意義并不大。”李廷強調。
而對于煤炭企業自己建設電廠,李廷認為目前來說建設電廠需要一定的資質,而且投資大、批復難,很難拿到“路條”。因為國家的戰略是“上大壓小置換容量”。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達了類似的觀點。林伯強認為:“煤電聯營有可能在短期內給煤企打開一定的銷路,但是并不是解決煤炭行業困難的長久辦法。”
目前煤價已經很低,如果是煤企參股電力企業,電力企業必然會抬高自己的價格,煤企必然處于劣勢,這對于本已困難的煤企來說自然難以承受。而基于目前的煤企效益和國家對電力企業的政策,電力企業自己新建電廠也并非易事。“從國際上的大趨勢來看,煤企與電企也是逐步分開的。”林伯強強調。
無法徹底化解過剩產能
多位煤炭行業專家對記者表示,目前我國煤炭行業所出現的困難根本原因在于產能過剩,供過于求。供需矛盾不解決,煤炭行業就無法真正走出困境。
“煤電聯營只是將外部矛盾內部化了。”林伯強說。煤電聯營表面上看是解決了煤炭企業的銷路問題,但是在市場對煤炭需求沒有回升的大背景下,無法徹底化解煤炭過剩產能。
“而且目前很多煤礦都是虧損的,這也成為其所屬的電力企業的包袱。”林伯強補充道。
李廷認為,煤炭行業要想復蘇,就必須將過剩的、落后的產能清理出去。也就是說,一大批超能力生產、不安全生產的煤礦必須退出。
“當然,作為煤企脫困的輔助手段,煤電聯營在短期內不失為一個好辦法。”李廷說。
上述業內人士同時指出,**推行煤電聯營需警惕形成新的壟斷。很多煤炭企業或電力企業希望復制神華煤電路港一體化的模式,從目前來看可行性不大。我國市場化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在基礎產業領域引入市場機制,而煤電路港一體化無疑是一種新的壟斷,**推廣這種模式將是煤炭、運力、電力行業市場化改革的一種倒退。
我國煤電聯營發展歷程(鏈接)
我國煤電聯營的歷史,始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煤炭建設項目中配套安排了一些小型煤炭坑口電廠。七十年代,煤炭行業中開始形成以煤礦為基地,煤、電、路綜合開發的發展思路,出現了大屯煤電公司的開發經營模式。改革開放以來,在國家政策鼓勵下,不少老礦區為了扭虧為盈,先后辦起了一批小電廠。1989年3月,國務院批準推行由能源部提出的煤電聯營方案,并指出特別支持和推進對低熱值的煤炭資源實行煤電聯營。“八五”期間煤電聯營取得了一定的發展。煤炭企業辦電廠43座,總計104萬千瓦,占國內總裝機容量的1.1%。從煤電聯營的進程來看,直到2002年以前,煤電聯營或煤電一體化主要是煤炭企業進行。電力企業由于行業差別,獲取資源探礦權、采礦權難度較大,加之電煤價格較低等諸多因素,對進入煤炭領域積極性并不高。
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以后,煤電聯營出現加速。在電力體制改革中成立了五大發電集團,發電側引入競爭機制。但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依然實行政府管制。當電煤價格隨市場行情上漲時,發電企業成本壓力增大,而“煤電聯動”政策又往往不能及時到位。在這一背景下,煤電聯營(或稱“煤電一體化”)得到了政府、企業的支持和重視,并在實踐中進行了大量探索。2012年之后,市場反轉,煤價下跌,煤炭企業與電力企業對煤電聯動都表現出比較高的積極性。
目前,國內涌現出多種聯營模式:主要有神華模式——煤炭企業控股和建設電站;山西焦煤模式——煤炭企業興建電站;魯能模式——電力企業興辦煤礦;伊敏模式——煤電合一、統一經營、電力集團集中控股;淮南模式——煤電企業合作新建煤礦或電站。
整體來看,我國煤電聯營主要表現出以下特點:一是五大電力集團組建煤炭業務平臺,向電煤生產領域拓展。二是發電企業入股、控股或并購煤礦。三是電力和煤炭企業進入煤化工、冶金行業。四是電力和煤炭企業參與煤炭物流建設。近年來,大型發電集團和煤炭企業加快了對鐵路、港口和航運的投資,進一步打造煤電運一體化產業鏈。
原標題:煤電聯營消化不了煤炭過剩產能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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