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從十一屆國內人大常委會**十二次會議上,中國將繼續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產等資源產品價格關系,加快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按程序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形成客觀反映資源稀缺性和供需關系的價格機制。
十一屆國內人大常委會**十二次會議期間,國內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將國務院辦公廳轉報來的發展改革委關于落實國內人大常委會節約能源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的報告印發給了常委會組**員。在這份報告中,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了加強節能工作的具體措施。
針對健全節能市場機制問題,除了推進價格機制改革之外,報告還提出了其他六項舉措:一是完善財政激勵政策;二是健全稅收政策;三是強化金融支持;四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五是建立“領跑者”標準制度;六是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認證實施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