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高壓驗電器的具體電壓及其性能
各類高壓驗電器應在相對應的溫度范圍內正常事變,在該氣候條件范圍內,起動電壓的變化不應超過本標準規定氣候條件下起動電壓值的±10%,它緊張由事變觸頭、降壓電阻、氖泡、彈簧等部件組成。高壓驗電器只要帶電體與大地之間電位差超過一定數值(36V以下),驗電器就會發出輝光,低于過個數值,就不發光,從而來判斷低壓電氣裝備是否帶有電壓。
在額定電壓(或額定電壓范圍)下,驗電器應能明白地表現。當驗電器直接連接帶電裝備時,驗電器應可連續表現。當按照說明書使用驗電器時,鄰近的帶電部件或接地部件的存在不應影響驗電器指示的切確性。驗電器在被測裝備僅帶有干擾電壓時,不應發出有電旗幟暗號,干擾電場的存在不應影響表現的切確性。
在正常的光照和背景噪聲下,驗電器在達到起動電壓后應給出明白易辨的表現。在正常的光照條件下,驗電器的光鮮示旗幟暗號對于正常把持者應是明白可見的。在正常的背景噪聲下,驗電器的聲音旗幟暗號對處于正常把持職位地方的人員,應是明白可聞的。